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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16-2020年)
发布者:广饶县农业执法网系… 浏览(2483)

东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16-2020年)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是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关键,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不断推进农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特制定本方案。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

农产品质量安全始终是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的生命线,不仅关系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大局,也关系到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十二五”期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基本健全,农产品检测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市级共抽检蔬菜样品8106个,监测合格率达98%以上。积极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开展省级瓜菜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作,农业标准化生产扎实推进。全面推行了“农药告知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在全省率先组织开展了低毒生物农药补贴试点,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不断强化。“十二五”期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推进,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今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仍面临许多制约因素,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要求相比,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任务十分艰巨。

(一)基层监管执法力量比较薄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县、乡两级,但受诸多条件限制,县区监管机构存在编制少、人员少的问题,乡镇监管机构多为加挂牌子,监管人员均为兼职,普遍存在专业人员少、设施条件差、工作经费短缺的问题,个别县区、乡镇(街道)村级监管员补贴资金配套落实不到位,部分村级监管员年龄偏大、能力素质不适应工作需要。同时,各县区农业执法还存在经费不足、执法手段不强、执法人员年龄偏大,整体素养不高、处置案件偏少等问题。

(二)检验检测能力有待提升。大部分县区检测中心存在未认证和认证不全的问题;在乡镇检测室建设上,有的乡镇(街道)有检测室,但未开展检测工作或开展较少,有的乡镇(街道)甚至没有检测室。检测机构中缺乏专业技术人员、运行经费不足、检测人员技术水平不高的现象比较普遍。

(三)潜在的安全风险隐患依然存在。我市这几年虽然没有发生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但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看,近年来克百威、氧乐果等禁限用农药超标问题比较突出,说明在农药管理和用药指导上还存在不少问题隐患。同时,在农产品贮存、保鲜中还存在违规使用农药、防腐剂、保鲜剂、添加剂等问题。重金属污染、致病病源微生物、生物毒素、有机污染物等安全隐患尚未完全探明或根除。

(四)有些监管制度落实还不到位。农产品生产记录、产地准出、产品检测、包装标识等监管制度,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距离全面落实到位还有相当差距。以市场准入来倒逼产地准出的衔接机制尚未建立,收储运监管仍未破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整体监管效能提升。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业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环节,是农业供给侧改革的优先方向,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也是推进农业现代化需要重点突破的问题。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既面临严峻挑战,也有良好发展机遇。各级党委、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严,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期待越来越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产业发展联系越来越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任务越来越重。面对新挑战、新问题、新要求,必须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夯实工作基础,加快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不松懈,科学谋划今后一段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再上新台阶。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按照“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坚持改革创新和法治思维,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真正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和最严肃的问责,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建设,稳步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原则。认真排查梳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做到问题找的准,措施跟的上,针对体系队伍建设问题、检测能力问题、个别产品药残超标等重点问题,厘清责任,找准病根,精准发力,分类施策。首先从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广大人民最关注的问题抓起,下最大决心,作最大努力,采取相应措施优先予以解决。

坚持提质增效原则。做好农业提质增效,提高农产品品质,确保农产品安全,真正补齐现代农业发展短板。落实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提升低端农产品档次,增加中高端农产品数量。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努力打造“生态黄河口、优质农产品”品牌形象,不断巩固提升我市农产品国内外市场竞争力,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发展。

坚持依法监管原则。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有力武器,做到法律授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规范监管行为,实现对农产品生产各环节全程依法监管。

坚持社会共治原则。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包括政府职能部门、科研院所、教育培训机构、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新闻媒体和社会群团组织以及广大消费者,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推动完善社会管理手段,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管共治的格局。

(三)发展目标

2020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完善,标准化生产水平大幅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管能力显著增强,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5%以上。具体发展目标如下:

1.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方面。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逐年扩大创建规模,到2020年,5个县区全部创建成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并积极争创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2.农业标准化方面。开展省级、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认定,到2020年,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达到36个,市级标准化基地达到40个。省市标准化基地全部推行二维码追溯或合格证管理制度。

3.“三品一标”产品发展方面。到2020年,“三品一标”产地认定面积占同类农产品产地面积比率达到60%以上,全市认证并有效使用标志农业“三品一标”数量达到546个以上(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不包括畜产品和水产品)。

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面。市级每年定期组织10次以上蔬菜、食用菌、粮食及中草药等重要农产品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到2020年,市级每年检测样品不低于1000个,县区每年检测样品不低于200个。

5.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方面。加强质检机构能力验证和飞行检查,不断提升农产品质检机构检测能力。到2020年,由农业部门所属的市、县两级农产品检测机构全部通过计量认证和省农业部门机构考核。所有农业乡镇(街道)全部设立检测室,开展相应的检测工作。

6.监管队伍建设方面。注重加强基层监管机构建设,到2020年,县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均达到“机构有人员、服务有场所、监管有手段、下乡有工具、工作有经费”的“五有”标准,确保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村级监管员培训,力争五年内,各县区村级监管员全员轮训1-2遍。

7.监管追溯平台建设方面。建立健全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到2018年,全部实现省、市、县三级平台初步对接;到2020年,全市各县区所有农业投入品经营门店、市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省市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等均纳入监管追溯范围,实现全部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8.农业投入品监管方面。积极推进农资打假和放心农资下乡,实行农药经营可追溯管理。到2020年,全市农药经营告知、高毒农药实名购买、区域高毒农药限制经营使用、农药经营店整治标准化等4个方面全部达到100%;基本禁止在农作物上使用高毒农药,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量占总使用量60%以上,中毒农药占30%以上,高毒农药在土壤、消毒、仓储等用量占到2%以下;实现农药、化肥施用零增长的目标要求。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县域农产品质量安全整建制监管能力,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创建积极性,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林业、财政、公安、质监、工商和食药等部门要形成合力,共创、共建、共管、共享,积极争创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各县区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创新制度机制,真正做到“生产标准化、发展绿色化、经营规模化、产品品牌化、监管法制化”,尽快实现网格化监管体系全建立、规模基地标准化生产全覆盖、从田头到市场到餐桌全链条监管、主要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全建立。

(二)提高农业技术标准应用能力,大力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注重做好农业地方标准和简明、实用、操作性强的技术规程的应用,发挥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作用,抓好标准宣传、培训和指导工作。发挥县乡两级监管服务部门作用,督促规模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生产记录、休药期制度等。积极参与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认定,提高标准实施率,省级基地要落实“有生产规程、有生产档案、有产品品牌、有检测能力、有包装标识、有龙头依托、有管理责任人、有技术负责人、有质量安全追溯、有产地证明,统一供种(苗)、统一供肥、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产品认证、统一质量检测”的“十有五统”要求,确保全部实施按标生产,切实推进我市农业标准化进程。稳步推进市级农业标准化基地创建,逐年扩大认定范围和规模,提升标准化生产基地档次和水平。

同时,依托省、市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严格产地准出。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在产品采收上市前,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或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检测。检测合格的,由生产企业或合作经济组织出具合格证明和产地证明。其他生产者种植的产品,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或委托的乡(镇)政府、村委会出具产地证明。按照农业部《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规范包装标识。包装的农产品标注或者附加标识,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编码、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产品认证登记情况等信息。未包装的农产品,采取附加标签、标识牌、标识带、说明书等形式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等内容。大力推行二维码标识,率先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推行二维码标识管理。加强农业部门产地准出和食药部门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衔接,严把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关。

(三)强化农药监管,严格农业投入品源头治理。坚持“堵”、“疏”结合,在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农药、种子、肥料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抓好农药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农药经营告知制度、剧毒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在全面禁止经营高毒农药的区域,实行统一贮备、统一使用、统防统治,对高毒禁限用农药违法生产、经营、使用者依法进行最严厉的处罚。督促县区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扶持补贴推广施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大力推行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制度,高风险农药目录管理制度和特色作物、小宗作物农药登记试验财政补贴制度等。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安全合理使用制度,有效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继续完善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农业病虫害综合治理和专业化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技术,提高精准用肥用药水平,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健全完善监管体系,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全面落实《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基层监管服务队伍建设,按照“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盲区”要求,健全完善市、县、乡三级监管机构和市、县、乡、村四级监管队伍。县级重点完善执法手段,提高执法能力,明确农产品综合检测职责。乡镇监管站重点强化监管站职能、改善工作条件、增加经费投入,每个乡镇配足2-3名专业技术人员。各县区要重点探索多种途径解决村级监管员待遇问题,充分发挥其在农产品生产监督、检测抽样、宣传引导、信息报送等方面协助作用。

积极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培训,切实提升基层监管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采用“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增进与外市和各县区之间的工作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监管经验。市局各科室、单位要分类别、分层次组织开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人员、检测技术人员和综合执法人员培训。各县区农业局要积极协调当地财政拿出经费,安排专项培训,重点培训县、乡、村三级监管人员。组织开展基层检测人员培训,邀请各级专家就检测过程中常见问题和处置办法进行专题培训。结合国家建立农产品质检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积极参加全省农产品质量检测员“职业资格培训认定工作”和全省基层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促进基层检测技术人员能力提升。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邀请公安、法院等部门专家结合案例深入解读“两高”司法解释,增强执法人员执法监管能力。

(五)提升质检机构检测能力,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技术支撑。积极推进农业部门内部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强化完善检验检测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督促在建县级质检机构加快建设进度,及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确保“建得全、管得好、用得上”。鼓励县级质检机构主动开展认证工作,尽快通过计量认证和机构考核,并启动检测工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六)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力度,提高获证产品监管能力。“三品一标”是政府主导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也是省市考核的重要指标。要围绕绿色发展主题,增强发展动力,立足资源实际,厚植发展优势,优化发展结构,提升产业水平,大力推进全市“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无公害农产品主要是强化安全考核,突出其质量安全基础保障作用,全面推动快速发展。绿色食品主要是突出全程控制,立足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升发展质量,体现精品品牌形象。有机食品要坚持因地制宜和生态安全,充分发挥各地优势资源,抓好持续发展。农产品地理标志要彰显地域特色,科学准确选择,加大当地合格资源产品登记保护力度。各县区要争取政策和资金扶持,积极鼓励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产品认证,发展标准化生产。同时,要着重解决好证后监管问题,每年定期、不定期组织对“三品一标”产品的专项抽检,严格查处冒用、超期限使用标识等行为,对不合格产品,该撤销的撤销,该摘牌的摘牌。

(七)提高农产品追溯能力,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建设。建立市和各县区监管追溯平台,按照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业务模式、统一操作流程、统一接口规范、统一查询途径的“五统一”要求,积极与省级平台对接,确保平台之间主要监管追溯数据互通共享。到2020年,市、县两级全部建立监管追溯平台,并实现与省级平台对接,初步建成覆盖全市、对接顺畅、运行高效、互通共享的农产品监管追溯体系。各县区所有投入品经营门店,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等均纳入监管追溯范围,实现全部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可追溯管理。

(八)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能力,大力推进综合执法监管。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积极与公安、食药等部门搞好配合,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使用禁限用农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等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凡达到移交标准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舆论震慑作用。以问题为导向、瞄准消费需求,狠抓重点农产品的专项整治。实行风险监测与监督抽查相结合,不断强化监督抽查,落实检打联动。聚焦韭菜、芹菜等抽检合格率不高的问题产品,每年确定一个重点,摸清底数,找准问题,对症下药,确保实效。采取标准化生产、网格化监管等强有力的措施,对合法生产者正确引导,对不法生产经营行为形成震慑,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强信用信息管理,规范信用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九)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既有偶然性又有必然性,要积极防范,早作准备。要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对突发问题,迅速启动应急机制。要密切关注舆情信息,第一时间掌握情况,防止事态蔓延,力求将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同时对可能造成的连锁反应,要早做预判,防止损失扩大。要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县区农业局要每年组织一次应急培训或应急演练。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深化风险评估工作,有效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移交、接收和处置台账制度。移交其他部门的信息、案件应做好移交记录;对其它部门移交的信息应做好接收、处置记录。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责任到位。要强化各级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逐级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监管人员的岗位责任以及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责任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加强与食药、公安、卫生、工商、渔业、林业、畜牧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二)强化投入,资金到位。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在监管、检测、执法建设方面的投入力度。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信用体系建设的资金支持;加大对“三品一标”认证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逐步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业。

(三)强化创新,支撑到位。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技术人才、专家队伍培养,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人才队伍。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高效低毒农业投入品、农产品快速检验、农业病虫害生物防治等技术推广力度。加快以质量效益为中心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坚持农业科技创新与关键技术推广,依靠科技突破农业提质增效的“瓶颈”,开拓农业发展新空间。提高农业投入品利用率,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农业资源,切实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四)强化沟通,宣传到位。充分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和农业信息网站,介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接受群众投诉,回答群众咨询,解决好信息不对称、不透明、不畅通等问题。合理借助现代化公共媒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宣传,提高公众质量安全法制意识。广泛开展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活动,健全与媒体的快捷、联动沟通机制,充分发挥媒体引导和推动作用,为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东营市2015-2020年省、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认定任务分解表

2.东营市2016-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监管员培训任务分解表

3.东营市2015-2020年“三品一标”产品发展数量任务分解表

4.禁用和限用农药名录

 

 

                              

                                

 

 

附件1

东营市2015-2020年省、市级农业标准化

生产基地认定任务分解表

                                         单位:

项目

县区

2015年已认定数量

2016年新增认定数量

2017年新增认定数量

2018年新增认定数量

2019年新增认定数量

2020年新增认定数量

2020年总数量

省级农业标准化基地认定任务分配

东营区

3

1

1

1

1

1

8

河口区

1

1

1

1

1

1

6

垦利区

1

1

1

1

1

1

6

广饶县

4

1

1

1

1

1

9

利津县

2

1

1

1

1

1

7

合计

11

5

5

5

5

5

36

市级农业标准化基地认定任务分配

东营区


1

2

2

1


6

河口区


2

1

1

1


5

垦利区


3

2

2

1


8

广饶县


5

3

2

2


12

利津县


3

3

2

1


9

合计


14

11

9

6


40

 

 

 

附件2

东营市2016-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

村级监管员培训任务分解表

                                                单位:    

县区

2016年培

训人数

2017年培训人数

2018年培训人数

2019年培

训人数

2020年培训人数

合计

东营区

21

50

50

50

30

201

河口区

47

30

30

40

30

177

垦利区

53

70

70

70

70

333

广饶县

96

110

110

110

110

536

利津县

72

110

110

110

110

512

合计

289

370

370

380

350

1759

 

 

 

 

 

 

 

 

 

附件3

东营市2015-2020年“三品一标”产品发展数量任务分解表

 

县区

无公害农产品

数量(个)

绿色食品数量(个)

有机食品数量(个)

地理标志数量(个)

2015

年底

2020

年底

2015

年底

2020

年底

2015

年底

2020

年底

2015

年底

2020

年底

东营区

48

75

18

20


1

5

6

河口区

17

27

40

50

7

7

垦利区

29

46

2

15

2

3

广饶县

87

136

98

80


1

利津县

42

66

17

15


1

合计

223

350

175

180

9

13

5

6

 

注:2015年底数据,无公害农产品、地理标志不包括畜牧产品和水产品。2020年底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数量为参考数值。

 

 

 

 

 

 

 

 

 

附件4            

禁用和限用农药名录

农药类别

农药名称

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农药

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氯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士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

在蔬菜(含食用菌)、果树(含瓜果)、茶叶、中草药材上禁止使用的农药

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内吸磷,克百威,

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氯唑磷。

在甘蓝上禁止使用的农药

氧化乐果。

在十字花科蔬菜上禁止使用的农药

灭多威。

在苹果树上禁止使用的农药

灭多威,硫丹。

在茶树上禁止使用的农药

硫丹,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灭多威。

在黄瓜和草莓上禁止使用的农药

溴甲烷。

在花生上禁止使用的农药

丁酰肼。

除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和专供出口产品外,禁止使用的农药

含氟虫腈成分农药制剂。

2013年12月31日起禁止生产,

2015年12月3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的农药

氯磺隆所有产品和甲磺隆、胺苯磺隆单剂。

2015年7月1日起禁止生产,

2017年7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的农药

甲磺隆和胺苯磺隆的原药及复配制剂(保留甲磺隆的出口境外使用登记)。

2013年12月31起禁止生产,

2015年12月3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的农药

福美胂,福美甲胂。

2016年12月31日起禁止在蔬菜上使用的农药

毒死蜱,三唑磷。

2020

基本禁止在农作物上使用高毒农药,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量占总使用量60%以上,中毒农药占30%以上,高毒农药在土壤、消毒、仓储等用量占到2%以下。

2020

农药施用零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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